毒品講習延期請假單

一、毒品講習延期請假規定係依據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9條辦理。

 

二、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9條:

1.第9條第1項

應受講習人於接獲毒品危害講習通知後,應按指定日期攜帶講習通知單、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前往講習場所報到參加講習。其因病、服刑、受保安處分、動員機關之召集或徵集或其他正當理由,無法參加講習時,應於接獲講習通知後,由其本人或家屬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其影本,向辦理講習機關(構)申請延期講習。

2.第9條第2項

應受講習人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毒品危害講習者,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處以怠金。

 

三、申請單最遲需於講習前一周提交,傳真或親送至至南投縣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辦理。倘不可抗拒之緣故,請於講習日期後一周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診斷證明書、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等相關文件)

 

四、南投縣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地址: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6號

       電話:0800-770-885    049-2230518    傳真:049-2209167

最後異動時間:2023-01-17 下午 01: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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