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衛生局受理消費者藥物(電子煙)檢驗申請單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於106年1月24日召開本縣電子煙防制工作警政、教育及衛生單位聯繫會議,相關決議事項如下,請南投縣各級學校配合辦理:

為有效遏止電子煙氾濫,校方發現學生持有、吸食、販售電子煙,依校規進行電子煙沒收後,填「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受理電子煙檢驗申請單」,以密件函送衛生局進行送驗。電子煙油如驗出偽、禁藥及毒品等成份,再移請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依法啟動偵查機制。

 

申請須知:
1.受理後轉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約需一個月。 
2.受理檢驗要件:(1)檢附申請單。(2)申請者須具名。(3)須提供檢驗所需劑量。
3.檢驗應以完整原包裝註明來源,已開封者,其數量應足夠檢驗數量。
4.檢驗劑量:(1)液劑10C.C 以上。

最後異動時間:2023-01-17 下午 0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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