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訊息

更新公告日月潭國家風景區所轄「管理站暨遊客中心、遊客中心、碼頭、碼頭廣場,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更新公告日月潭國家風景區所轄「管理站暨遊客中心、遊客中心、碼頭、碼頭廣場,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菸害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
公告事項:
一丶旨揭公告場所及園區面積(含停車場),如下:
(一)車埕管理玷暨遊客中心0.3公頃。
(二)埔里管理玷暨遊客中心0.3公頃。
(三)向山遊客中心1.5公頃。
(四)伊達邵管理玷暨遊客中心0.5公頃。
(五)日月潭伊達邵碼頭0.2公頃。
(六)日月潭伊達邵碼頭廑場4公頃。
(七)日月潭水社碼頭0.2公頃。
(八)日月潭水社碼頭瘍場2公頃。
(九)日月潭朝霧碼頭0.1公頃。
(十)日月潭朝霧碼頭靡場0.4公頃。
(十一)日月潭玄光碼頭0.1公頃。
(十二)日月潭玄光碼頭廢場1公頃。
二丶前述公告全面禁止吸菸場所之範圍,詳如日月潭國家風景區公告場域之禁菸範圍圖。
三、自即日起於上開禁止吸菸場所範圍內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最後異動時間:2024-05-23 下午 03:58:41
  •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