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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驗申請
行政相驗申請說明
敬愛的鄉親,您好:
  很遺憾現今醫療雖進步但仍無法讓您的親友康復,必須選擇放棄治療返回家中,台灣因文化習俗的關係,有留一口氣回家善終的習俗,因此在家中往生比率相當高。現行規定在家中往生者必須申請行政相驗,取得死亡證明書後才可入殮。
服務事項:
  • 意外死亡(如:自殺、他殺、車禍...等)、非病故、身分不明者,不予受理;請逕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司法相驗)
  • 設籍本鎮因病死亡或老邁在家中死亡者;或外縣市民眾停屍於本鎮者,方可申請行政相驗。
  • 請家屬預先準備(1)疾病診斷證明書或生前就診病歷摘要(2)申請人及亡者身分證正本。
 
集集鎮衛生所  關心您及家人的健康
最後異動時間:2024-05-06 下午 04: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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