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與中央健康保險署合作規劃「全民健康保險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由醫療人員提供個人化健康管理,以改善代謝症候群及降低慢性疾病發生之風險。

 

全民健康保險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收案條件

 20歲至64歲之保險對象符合下列條件者:

1.符合下列代謝症候群指標任三項者:

(1)腰圍:男性≧90公分,女性≧80公分或身體質量指數(kg/m2)BMI≧27。

(2)飯前血糖值(AC):≧100mg/dL,或已使用藥物治療。

(3)血壓值:收縮壓≧130mmHg,舒張壓≧85mmHg,或已使用藥物治療。

(4)三酸甘油脂值(TG):≧150mg/dL,或已使用藥物治療。

(5)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值(HDL):男性<40mg/dL,女性<50mg/dL,或已使用藥物治療。

2.符合糖尿病前期定義者:醣化血紅素(HbA1c):5.7%~6.4%。

最後異動時間:2024-06-13 上午 10: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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