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重新招募家庭外籍看護工免在評估使用對象?

第一類:被看護者現為80歲以上,曾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認定有嚴重依賴或全日照顧需要。
第二類:被看護的曾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認定有全日照護需要,且為腦性麻痺明顯生活功能不良,脊髓損傷導致明顯生活功能受損或截肢併明顯生活功能受損等病症。
第三類:被看護的曾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認定有全日照護需要,且有醫療機構開立符合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相關證明。外籍看護工聘僱期間屆滿或預定出國前四個月內辦理重新招募申請。

最後異動時間:2022-11-11 下午 03: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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