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專區

病毒性肝炎

病毒侵入肝細胞內繁殖造成感染,經過一段潛伏期,所引起肝臟發炎就是「病毒性肝炎」。分為A.B.C.D.E五型 。

 

一、A型肝炎: 傳染途徑:主要經由水及食物感染,也可能經由血液、精液、唾液等途徑傳染。症狀:初期症狀與感冒類似,發燒是最顯著的症狀,常見的症狀:嘔吐、腹瀉、發燒、體重下降、頭痛和黃疸。防治方式:注意飲水及飲食的衛生,保持環境衛生,特別是廁所環境清潔,沒有抗體者,建議自費疫苗注射。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二、B型肝炎:傳染途徑:主要經由血液、表皮體液及黏膜感染病毒所引起。症 狀:全身倦怠、容易疲勞、持續發燒、食慾   減退、噁心及容易嘔吐,肌肉酸痛或右腹部側悶痛、味覺改變等。皮膚會癢、尿變成褐色、糞便變白等。防治方式:避免不安全之性行為不共用牙刷、刮鬍刀避免共用針具、針頭,小心穿耳洞、鼻環、眉環、肚臍環、刺青、紋眉(繡眉)等,小心血液透析、輸血。

 

三、C型肝炎: 傳染途徑與B肝相似,防治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打針、針灸、刺青、穿耳洞等。  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不與別人共用刮鬍    刀、牙刷、毛巾、指甲剪,以免刮傷皮膚或黏膜而被感染。.針灸針、手術用具等醫療器材及美容美髮器 要消毒完全。使用無菌塑膠注射針頭,不能「只換針頭、不換針筒」。

 

四、D型肝炎:主要由帶有病毒的血液進入人體,只要在B型肝炎帶原者身上,造成重複感染,或和B型肝炎病毒同時進入人體而引起感染。傳染途徑與防治方法:與C型肝炎相似毒癮者與嫖妓者為高危險群

 

五、E型肝炎: 傳染途徑:與A型肝炎相似,是經由口糞傳染。

 

防治方式:飯前便後正確洗手、食物及食具充分洗淨、不喝生水、不吃生。

 

結論:

 

  1. 衛生教育
    • 使用拋棄式注射針具,針灸針具,穿耳洞、刺青工具等需充分消毒滅菌,避免不必要的輸血、打針、針灸、刺青、穿耳洞等行為。
    • 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不與別人共用刮鬍刀、牙刷、針頭、毛巾、指甲剪,以免刮破皮膚或黏膜而感染。
    • B型肝炎帶原者需特別注意防範傳染他人,尤其是工作上常需接觸傷口之醫療人員及牙醫。
    • 避免多重性伴侶及嫖妓,並採取安全性行為。
    • 建議曾接受性病診療者,應接受B、C型肝炎衛教及篩檢,如B型肝炎未帶原且無抗體者,應接種B型肝炎疫苗。
       
  2. 治療方法與就醫資訊
  3. 母親為e抗原(HBeAg)陽性者,其所生小孩於接種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BIG)及3劑B型肝炎疫苗後,感染B型肝炎已經由90%左右大幅降低,但仍可能有10%之帶原機會,故建議幼兒於出生約1歲左右進行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及B型肝炎表面抗體(anti-HBs)檢測,以利及早發現幼兒帶原狀況及瞭解疫苗接種成效,並定期進行追蹤檢查。
  4. B型肝炎帶原者,若其肝功能正常,原則建議每6個月至1年複檢一次;如肝功能異常,則由醫師決定其肝功能及超音波複檢時間。
  5. 目前國內治療之藥物有干擾素、Lamivudine、Adefovir 、Entecavir、Telbivudine及Tenofovir等。中央健康保險署自2003年10月起開始推動「全民健康保險加強慢性B型及C型肝炎治療計畫」,有關治療對象之藥品給付規定及特約醫院等,請參閱該署網站(http://www.nhi.gov.tw;首頁/一般民眾/網路申辦及查詢/醫療給付改善方案專區),慢性B型肝炎帶原者可就近前往特約醫院接受評估,符合治療條件者,可依醫師指示治療,以降低其未來罹患肝硬化及肝癌之風險。
     
  6. 孕婦於姙娠第12週或第1次產檢時應接受B型肝炎產前篩檢。所有嬰幼兒於出生後24小時內(儘速接種)、1個月、6個月,應完成三劑B型肝炎疫苗接種;若母親檢驗結果為高傳染性B型肝炎帶原者(s抗原與e抗原均為陽性)之嬰兒:
    • 不論出生體重亦或早產,如臨床狀況穩定,於出生後應儘速注射1劑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及B型肝炎疫苗,越早越好,不要晚於24小時。出生體重若小於600公克,其HBIG於出生後仍儘速接種。至於其第1劑B肝疫苗,建議於臨床狀況穩定且其生命安全無疑慮後再行接種。
    • 前述嬰兒之出生體重如低於2,000公克,於出生體重滿2,000公克或出生滿1個月後,仍需依時程接種3劑B肝疫苗,而出生接種劑次不列入計算。
    • 因e抗原(HBeAg)陽性媽媽所生之小孩可能有10%之帶原機會,應於出生滿12個月大時進行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及B型肝炎表面抗體(anti-HBs)等檢測。如經檢測未產生 B肝表面抗體亦未成為 B 肝帶原者,由政府提供公費疫苗追加接種。
  7. 依據我國B型肝炎疫苗及免疫球蛋白接種效益追蹤研究,母親表面抗原及e抗原陽性時,其新生兒於出生時按時注射一劑B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及三劑B型肝炎疫苗注射,其保護效益約為9成。
  8. 預防接種建議:

B型肝炎感染高危險群(血液透析病人、器官移植病人、接受血液製劑治療者、免疫不全者、多重性伴侶、注射藥癮者、同住者或性伴侶為帶原者等),如未曾感染B型肝炎病毒且經檢驗為B型肝炎病毒表面抗體陰性,建議接種3劑B型肝炎疫苗,以降低感染風險;但曾於嬰幼兒時期接種B型肝炎疫苗者,可採追加1劑B型肝炎疫苗,1個月後再抽血檢驗,如表面抗體仍為陰性(< 10 mIU/ml),可依「0-1-6個月」之時程接續完成,如經此補種仍無法產生抗體者,則無需再接種,惟仍應採取B型肝炎之相關預防措施,並定期追蹤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之變化。

最後異動時間:2023-07-31 上午 09: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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