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服務

老人營養餐飲服務

一、服務對象

  • 65歲以上之失能老人。
  • 55歲以上之失能原住民。
  • 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 僅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失能且獨居之老人。

 

二、服務內容

週一到週五中午送餐

 

三、補助標準

  • 每人每日最高補助二餐,每餐最高補助新臺幣70元
  • 列冊低收入戶、列冊中低收入戶、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津貼者(以下代稱長照低收入戶),由政府全額補助。
  • 符合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津貼者、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資格者(以下代稱長照中低收入戶),由政府補助90%‚民眾自付10%。

 

四、服務提供單位:請見連結(每年依據長期照顧整合計畫簽約機構為準)

最後異動時間:2024-03-04 上午 1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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