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醫指南
本所掛號及費用:
本所掛號及看診時間: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須知:
申請證明書注意事項:
- 掛號費:免費。
- 部分負擔:依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規定收取40元。
本所掛號及看診時間:
- 掛號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 08:10 ~ 11:30
星期一至五(除星期四外)(下午) 13:30 ~ 16:30,星期四(下午) 13:30 ~ 16:00
- 門診時間:
星期一至五(除星期二、四外):上午08:1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星期二:上午08:10至11:00(11點過後巡迴醫療),下午13:30至16:30
星期四:上午巡迴醫療,下午14:00至16:00
服務專線:(049)2895513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須知:
-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至有效截止日內有效,請依處方箋上建議領藥時間領藥。
- 請務必在領藥日期區間內持處方箋、健保IC卡及身分證件領藥,否則不予受理。
- 如果遺失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或逾有效截止日,應再次就診重新開立處方。
- 已持有連續處方箋者,一旦病情產生變化或用藥情形不穩定,請隨時就醫,以確保您的健康與權益。
- 就醫或住院時請向醫師出示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以免重覆用藥,影響用藥安全。
- 您可選擇在本所或社區健保特約藥局調劑、領藥。
本所領藥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00 ~下午16:30 (例假日、非門診時段恕不受理)
申請證明書注意事項:
一、申請時間:醫師看診時間。
二、申請方式及證件查證:
- 親自辦理:請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如:身分證、健保卡(必須有相片且清晰可辨識)、駕照或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本人親自就診開立掛號後等候;無身分證者請用戶口名簿。
- 委託辦理:
- 備妥委託人與受委託人身分證及委託書。
- 身分證明文件必須有相片且清晰可辨識。
- 非病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應檢具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受委託人雙方證件及委託書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之委託同意書。
相關費用請參閱「南投縣各鄉鎮市衛生所暨慢性病防治所門診醫療收費標準」。
最後異動時間:2023-06-14 下午 02:16:14